2011.12.12
召開民用天然氣執行階梯氣價專題會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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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漯河公司訊 12月10日上午,漯河公司召開民用管道天然氣執行階梯氣價專題會議,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中層管理人員參加,會議根據豫發改價管[2011]2200號《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精神,確定漯河市民用天然氣用戶自12月10日起抄見氣量執行我省核定的基期銷售價格和階梯氣價。為確保本次價格調整和執行階梯氣價工作順利實施,會議同時就各類用戶12月10日前用氣量的確認方式、12月份階梯氣量及價格計算方法、用戶售氣系統操作調整、低保用戶的確認辦法、執行過程中解答用戶疑問等涉及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安排部署。
據悉,漯河市現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是按2005年9月省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每立方米1.82元執行的,2005年以來,國家分別在2005年、2006年、2009年、2010年五次調整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,調高了上游天然氣的出廠基準價并擴大價格浮動幅度。但是,漯河市自2004年第一次定價以來,在上游五次調整天然氣價格的情況下,六、七年間一直未調整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,導致目前民用氣價格購銷價格倒掛。漯河公司為履行民用天然氣供應的社會責任,一直按每立方米1.82元的價格供應。本次漯河市民用天然氣階梯價格為第一階梯價格(每戶每月50立方米以下氣量)每立方米2.19元,第二階梯價格(每戶每月50立方米以上氣量)每立方米2.85元。該基期銷售和階梯價格執行后,為引導當地民用天然氣用戶合理消費,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,保障供氣企業的正常經營起到應有的作用。
據悉,漯河市現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是按2005年9月省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每立方米1.82元執行的,2005年以來,國家分別在2005年、2006年、2009年、2010年五次調整民用天然氣氣源價格,調高了上游天然氣的出廠基準價并擴大價格浮動幅度。但是,漯河市自2004年第一次定價以來,在上游五次調整天然氣價格的情況下,六、七年間一直未調整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,導致目前民用氣價格購銷價格倒掛。漯河公司為履行民用天然氣供應的社會責任,一直按每立方米1.82元的價格供應。本次漯河市民用天然氣階梯價格為第一階梯價格(每戶每月50立方米以下氣量)每立方米2.19元,第二階梯價格(每戶每月50立方米以上氣量)每立方米2.85元。該基期銷售和階梯價格執行后,為引導當地民用天然氣用戶合理消費,提高天然氣利用效率,保障供氣企業的正常經營起到應有的作用。